莱芜纪委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村支书冒领村民养老金被处分
2015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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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程凌润) 8月12日,中共莱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莱芜市监察局在官网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其中一名村支书因虚报、冒领本村村民养老金10290元等贪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被处分。记者了解,“违反财经纪律”是莱芜纪委通报的新名词,此次通报中有三起涉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莱城区苗山镇王家胡同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效峰贪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1年11月至2013年5月,莱城区苗山镇王家胡同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效峰在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本村80周岁以上村民养老保险金3080元;违反财经纪律,以个人垫资的方式虚报、冒领本村村民养老金10290元;虚报水泵款6978元用于村集体其它开支。莱城区苗山镇党委给予李效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案违纪款予以收缴。
  莱城区苗山镇漫道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先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赵先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3年春节期间走访送礼,花费1066元;2013年中秋节期间,违规发放礼品,花费1625元。违反财经纪律,于2012年5月将村集体收入8000元不按要求入账,在账外用于村里的日常花费支出。莱城区纪委给予赵先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新区鹏泉街道泉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刁振福违反财经纪律、获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07年12月至2009年1月,刁振福在任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将部分村集体收入未纳入单位账务管理,坐收坐支现金1297万余元。2012年6月,刁振福擅自决定本村45号、46号楼的楼房价格,给村集体造成损失171.11万元,本人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20.53万元(2014年12月,将该款上缴鹏泉街道财政所)。高新区鹏泉街道党委给予刁振福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南山子后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谷国标职务侵占问题。谷国标2014年11月18日担任南山子后社区党支部书记,11月30日即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重复下账的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20000元,构成职务侵占错误。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党委给予谷国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据通报,莱芜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纪律审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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