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纯净水未拆咋藏“塑料皮”
生产企业有许可证,却使用国家禁止的水桶材料
2017年07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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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杨先生在一处小超市购买的桶装水。
     进入夏天以来,随着天气的炎热,每天都需要摄入大量的饮用水,特别是桶装饮用水更是受到市民的青睐。近日,枣庄市中区的杨先生在未开封的桶装水中发现了漂浮物,让杨先生着实担心水的质量问题。
  文/片 本报记者 秦政

拇指大的异物
漂在桶装水内

  “桶装水我买到家还没喝呢,就发现里面飘着异物,根本不敢喝了。”日前,家住市中区的杨先生购买了一桶饮用水,但是还未开封,就发现了桶中有异物。
  据杨先生介绍,7月18日,他在住处附近的一处小超市中购买了一桶标签为“傻子”的饮用水,回到家中正准备饮用时却发现,水中漂浮着一个拇指大小的半透明状的漂浮物,形状有些像“塑料皮”。杨先生马上拿起水桶到超市去理论,“超市告诉我,他们只管进货销售,具体问题得去找制造商咨询。”杨先生说,他数次拨打桶上标注的联系电话,试图想联系到生产商讨个说法,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杨先生说,他先后共购买过三桶这统一品牌的桶装水,出现异物的这一桶水还存在包装也不算整洁的问题。记者发现,在水桶底部标注的使用材料处,印记已经模糊不清,隐约可以看到“PET”的字样,记者了解到,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用于桶装水包装的材料。在我国于2004年实施的《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中明确指出,“循环使用的桶,必须是由聚碳酸酯(PC)材料制成”,同时规定严禁使用废料和回收旧PC料制成的桶或瓶。
  “水确实不贵才3块钱,但是我还是很担心水质问题。”杨先生说,由于自己前两天刚喝过这同一个牌子的桶装水,现在感觉心里很不舒服。
消费者遇类似问题
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19日,就此事记者联系到了枣庄市中区食药监局。据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杨先生购买的桶装水上的标签显示,生产商枣庄金盛源饮品有限公司已经取得了相关生产许可证,具有生产资质,而它的商标是“傻予”并非消费者所说的“傻子”,但具体是否已经在工商部门注册过的商标,还需要由工商部门进行核实。
  据其介绍,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出现了类似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拨打消费者协会12315电话,或者食品药品投诉电话12331,可以通过协商沟通取得相应的赔偿,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工作人员还介绍,消费者在购买桶装饮用水时,要在正规的商铺购买,要看清水桶的包装和使用材质,要选择正规厂商生产的产品,认准知名品牌。同时,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上网查询产品上的生产许可号,查询生产企业是否具有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
  截止记者发稿前,杨先生再次联系到记者表示,他和商家已经达成和解共识,商家愿意对杨先生做出赔偿,杨先生表示满意,不再追究商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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