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1日讯 近日,记者从栖霞市检察院获悉,经栖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栖霞5·2山火嫌疑人翟某某行为依法应当刑事惩处,遂从快从严以失火罪对犯罪嫌疑人翟某某批准逮捕。
2019年5月2日13时30分许,栖霞市亭口镇下塞口村村民翟某某在位于上塞口村的“小雕吞”(地名)山上干活时,明知禁火期不准野外违规用火仍心存侥幸,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草地上引发火情,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栖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其行为依法应当刑事惩处,遂从快从严以失火罪对犯罪嫌疑人翟某某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