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登区民政局立足本职工作,大力开展贫困学生救助工作,并将其作为本年度民政领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确保在“后扶贫时代”中,贫困学生在受教育的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为贫困学生改变自身命运,提供助力。
2021年文登区民政局贫困学生救助工作的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和本科新生(A类);城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在校学生(B类)。
其中,救助标准为(A)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和本科教育大学新生(考取医学、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每人按月城市低保标准的7倍(6062元)给予专科和本科新生教育救助;(B)类:在公办学校接受普通高中段教育和在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大专、大学)接受在校教育的,每人按月城市低保标准的6倍(5196元)给予在校学生教育救助金,其中免交学费的(职高、普通中专、技工等学校,医学师范、军校等专业,下同),每人每年按月城市低保标准的3倍(2598元)给予在校学生教育救助金。该项救助不与新生救助重复。对符合“扶贫雨露计划”,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不进行重复救助。
申请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在校生证明;临时救助审批表。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个人或亲属到户籍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申请材料;由镇(街)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上交文登区民政部门审批;文登区民政部门对上交的材料审批并进行资金发放。 (邢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