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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首设荷花“禁采期” |
禁采期为每年9月20日之前,违规者给予千元以下罚款 | |
- 2013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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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813/Ht03/Ht03_0078.jpg) | 微山湖的十万亩荷花蔚为壮观。本报通讯员 褚新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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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8月12日讯 (记者 马辉 王洪磊 通讯员 陈雷) 从今年起,微山县设立荷花“禁采期”,禁采期为每年9月20日之前的荷花盛开期。对于在禁采期内违规采荷花的,给予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微山县素有“中国荷都”之称,每年的6月到10月,10万亩荷花竞相开放,是微山县一张靓丽的名片。前期,由于南四湖的无序开发,大量的鱼池、网箱、网围下湖,尤其是螃蟹和鱼类的养殖,对这些水生经济植物造成了极大的侵蚀。 “只要有开发的地方,野生荷花的生长环境就遭到破坏,大片的野生荷花一度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微山县渔管委副主任刘裕璞说。 近两年,随着南水北调水域治理和水污染防控工作的进行,大量的网围、网箱和鱼池被取缔,大片的野生荷花又开始重现绽放。目前,微山湖上级湖和下级湖的荷田加起来,已经超过了10万亩。 “但是,这又引来了诸多偷采者,像荷田集中的鲁桥、南阳、微山岛等水域,都是重灾区。”刘裕璞说,荷叶晒干了可以作为包装原料卖钱,鲜嫩的荷叶、荷花可以食用,还有当地一些生产荷叶茶的企业来此采摘原料。 往年微山对于偷采荷叶、荷花的行为有所动作,但设立“禁采期”还是首次。在禁采期内,南四湖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及其各中队,各渔政管理站将加大对禁采期间尤其是夜间乱采、乱摘荷叶、莲花等水生野生经济植物的监管力度。对违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给予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段时间,已查处各类乱采荷叶、荷花的行为达到近50起。”刘裕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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