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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过上更体面的新生活 |
2015年底,菏泽七成以上村庄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 |
- 2013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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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领导实地观摩曹县倪集张梅庄社区“乡村文明行动”开展情况。 本报记者 景佳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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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8月12日讯(记者 景佳) 12日,记者从菏泽市乡村文明行动现场推进会上获悉,全省乡村文明行动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菏泽市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目标任务是:确保到今年底实现市级示范村全部达标,到2015年底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7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据了解,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是深入贯彻中央重大部署,全面推进菏泽市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既关乎社会文明进步,也响应群众的殷切期待。近年来,菏泽市农村各项建设步伐加快,环境面貌、农民生活质量得到了较大提升,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着部分村庄居住环境较差,文化生活单调、社会管理滞后等一些突出问题。没有乡村文明,就没有全社会的整体文明。引导广大农民过上更加体面、更有尊严、更加文明的新生活,将成为菏泽各级各部门尽心尽力服务农民群众的具体体现。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规划,结合菏泽实际,菏泽市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目标任务是:确保到今年底实现市级示范村全部达标,到2015年底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7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农村环境更加整洁、村风民俗更加文明、精神生活更加富裕。围绕实现这个目标,菏泽将深入推进六大建设、着力实施四大项目。 这六大建设是指村容村貌建设、村风民俗建设、乡村道德建设、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村庄建设和文化惠民建设。四大项目包括“新农村新生活”培训项目、文化片区建设项目、典型示范引领项目和今明两年争取更多的镇、村进入省“百镇千村”示范项目行列。 “当前,菏泽市整体上处于以城带乡、统筹发展的新阶段,现阶段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反哺农业、改造乡村’,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江说,全省乡村文明行动制定了五年实施规划,现在已进行两年,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菏泽市将通过整合全社会资源和力量,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民覆盖、精神文明向农村传播,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据介绍,为真正把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建设成为民心工程,菏泽不仅将加大投入,还将严格考核。市领导小组将参照省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各乡镇进行排名,对乡村文明行动开展不力的县区、部门、乡镇,不再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先进评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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