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四总部近日颁发《总部机关部门行政消耗性费用限额管理办法》,要求总部机关各部门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对机关日常办公、会议集训、公务接待、差旅等行政消耗性开支实行预算定员定额、总量限额控制。 扩大限额适用范围,实现经费开支全面管控。为强化总部机关部门行政消耗性费用全面管控,《办法》扩大了限额适用范围:管控对象,由过去的总部事业部门延伸到总部机关所有的部门,同时要求各大单位参照制定本级机关部门的管理办法;经费类别,由单纯的事业经费中列支的行政消耗性费用管理扩展到部门掌管的各项经费;项目范围,增加了军队对外交流计划外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等2个项目。 根据总部机关部门编制任务特点,实行部门综合限额和单项费用限额相结合的“双限额管理”。 《办法》明确要求,严格预算管理,清理核实编制实力,精准测算部门综合限额和单项费用限额,从源头上压缩行政消耗性经费预算,对超预算、无预算开支,一律不予结算报销。明确禁止条款,严禁以任何名义将行政消耗性开支用于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报销私人宴请费用,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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