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新农合保障水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元,达到75元。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农村低保人员个人缴纳资金全部由区财政统筹。(区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负责) 二、提高贫困农民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实施产业扶贫,帮扶7200名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100元。(区农办负责) 三、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新增天然气用户5000户,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完成自来水户表改造3200户。实施护城河污水截污工程。整治背街小巷1.2万平方米,维修整治破损市政路面8500平方米。(区住建委、热电中心、自来水服务中心负责) 四、实施长孝路改造。分段改造长孝路7.5公里。(区交通局负责) 五、启动农村幸福院建设。建设22处农村幸福院。(区民政局负责) 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餐条件。新建、改扩建20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餐厅。(区教体局负责) 七、实施塘坝除险加固工程。整治维修塘坝42座。(区水务局负责) 八、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区司法局负责) 九、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新建综合文化站1处,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大院50处。在城区广场安装便民健身器材15件。举办文化助老文艺演出60场。(区文广新局、城管局、民政局负责) 十、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额度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他创业人员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区人社局、金融办负责) 本报记者 董从哲 通讯员 王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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