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记者 杜彩霞) 日前,章丘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章丘市将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结束。 此次文物普查涉及范围包括,章丘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已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寺庙等保存的文物,纳入普查登记范围。普查的文物包括,1949年(含)以前,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1949年后,由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目录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人类化石。 据了解,章丘历史悠久,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物遗产数量可观,在全省处在领先地位。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将有利于摸清章丘市可移动文物家底,掌握和科学评价全市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进一步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本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13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开展文物普查认定和信息采集登录。普查信息采集、建档、报送、审核、登录同步开展。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为成果汇总阶段,对调查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建立数据库和公布普查结果。编制《章丘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章丘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名录》以及《章丘市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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