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月6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孙静波) 6日,记者从济宁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济宁市已确定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增发600元,即调整后全市企退人员取暖补贴标准达到1700元。 享受此取暖补贴调整人员范围包括济宁市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含《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2013年度的取暖补贴已于12月份随同当月养老金一起发放至退休人员银行卡内。”据济宁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8亿元,为18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了取暖补贴。新增的600元取暖补贴将尽快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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