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物价局公布2013年投诉热点 |
投诉黑名单,物业居榜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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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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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园园 通讯员 烟佳
1月6日,烟台市物价局公布了2013年价格投诉热点。2013年,全市两级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2323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1784件,违法行为举报539件。咨询、投诉的问题主要涉及住宅物业管理收费、交通运输、停车场收费、教育收费4个方面。物业管理收费成为投诉的重点问题。 热点一 物业 在烟台市物价局2013年受理的价格投诉案例中,物业管理类咨询和投诉有894件,占受理总量的38.5%。其中小区内停车收费、供水二次加压收费、收取业主“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是物业管理收费投诉最突出的方面。 热点二 驾校 2013年,烟台市交通运输类咨询或投诉396件占受理总量的17%,投诉或咨询的主要问题是节假日期间票价和驾校培训费2个问题。 针对节假日客车涨价、出租不打表等问题,烟台市物价局建议乘客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电话12358举报。驾校方面,新规第一年,烟台市物价局接到咨询、投诉驾校收费问题265件,占交通运输类总量的67%。 问题1:装修期间交电梯使用费? 省物价局明文规定不用交 问题:驾考换新规,学员如何补差价? 2013年1月前报名不补学费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管理费的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1〕50号)明文规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物业服务费中已包含装修期间的服务成本,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及与装修相关的管理费用”。 另外,电梯的保修期一般为2年,2年内在正常使用电梯的情况下,电梯出现故障厂家进行免费维修,如果非正常使用对电梯造成损坏厂家不承担保修责任。 业主在装修期间运送装修材料时,对电梯的污染损伤较大,因此,建议在业主装修期间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应与物业约定电梯使用相关注意事项,并约定对污染严重的装修材料(如水泥、沙子、粉子等)进行包装严谨撒漏等,同时约定违约责任,双方履行合同。 如果业主需要并委托物业提供搬运等相关服务的也可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驾校收费投诉主要涉及驾校强制要求2013年前报名学员按照新的培训收费标准补齐差价问题,还有驾校对考试不合格需继续培训的学员收取高额复训费,复训费与实际培训课时不符,如果学员不交钱驾校就不给报名考试。另外,对中途退学的学员,驾校没有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如数予以退还,而是以各种理由少退费。 烟台市物价局称,除有特殊协议的,驾校不能要求驾考新规出台前已经交费报名学车的学员补交差价。针对要求补差价的情况,已责令驾校不得要求2013年1月13日前报名学车的学员补差价。 另外,对于复训费问题,依据《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价〔2013〕24号)有关规定“学员达到规定培训学时要求延长培训学时以及学员考试不合格需继续培训的,延长的培训学时或继续培训的学时,其收费均按培训学时收费标准的80%另外计收。 对中途退学的学员,驾校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及相应标准或协议费用扣除培训费如数退还。补考培训费上浮后最高每学时52元,对驾校收取补考培训费后而没有培训到相应学时或中途退学的学员,驾校应按规定退还剩余培训费用,拒绝退还的市民可向物价部门投诉,但要保存好有关收费单据和培训学时证据等。 问题2:业主小区停车收费啥标准? 室外每月50元,室内每月80元 热点三 停车场 2013年共受理件停车场收费投诉和咨询373件,占受理总量的16%,主要涉及停车场没有收费公示,计时停车场不执行15分钟内免费政策,计次停车场停车就收2元,计时方式不规范行为造成多收费等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为小区居民和车辆办理进出小区的《通行证》,不得收取费用。另外,关于小区停车场(车位)收费标准,封闭式住宅小区专用停车场(位)业主车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室外每月50元,室内每月80元;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租用车位的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非业主车辆,白天(早7点-晚5点)每次收费1元,夜间(晚7点-早7点)每次3元;室内停车加倍收费。 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车辆不得收费;业主的搬家车、送货车、送客车临时停车在半小时内的车辆不得收费,临时停车超过半小时的,按非小区住户停车收费标准计次收费。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独立专有车库,需要按照房屋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费。
问题:收不收费停车场说了算? 15分钟内不免费,车主可投诉 依据《关于理顺芝罘区、莱山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价〔2012〕45号)有关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应在停车场经营范围内严格按规定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严格落实免费停车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标价牌,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因此,对于没有收费公示的停车场,车主有权拒交费。 对于不执行15分钟免费政策和计次停车场停车就收2元的行为,车主要保留相关票据并拨打电话12358举报。 另外,有的停车场若因计时方式不规范与消费者产生纠纷的,停车场按计次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问题3:二次供水加压费谁承担? 暂由业主承担,物业收费需公示 热点四 幼儿园 据烟台市物价局统计,2013年的教育类收费投诉284件,涉及幼儿园收费问题的比较集中。在幼儿园收费投诉中,市民反映的主要是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过高,幼儿园不执行退费规定等问题。 不少市民反映,小区物业收取供水加压费,费用每平方米收取三四角到一元多不等,物业公司对分摊的二次供水加压费用没有进行公示,业主对此疑问很多。 那么,小区物业应不应该收取二次供水加压费呢?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但是,因烟台市大部分小区未将二次加压设备移交给自来水公司,目前二次加压费用暂由业主承担。不过,物业公司应该对收取的二次供水加压费用进行收费公示,消除老百姓的疑问。 问题:孩子整月不到学校能退费吗? 能,按当月收费标准一半退 2013年7月1日出台的《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理顺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烟价〔2013〕36号)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作出规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办园类别等情况合理确定,报当地教育、物价部门备案。”也就是说,民办幼儿园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收费不得超过备案标准。 另外,《通知》对退费也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幼儿入园考勤情况,幼儿整月未到园或幼儿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含),按当月收费标准的50%退费;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费。”不论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均应执行此项规定。市民在遇到园方不执行退费政策规定的,可到当地物价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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