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振国 永来) 6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获悉,《德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日前出台,2014年德州将试点启动“双证互通”,毕业生可同时取得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到“十二五”末,德州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将全部实现“双证互通”工作。 “双证互通”即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工学校的学生学业考试合格,在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可取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 “全市所有达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合格标准,执行规定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充足的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含承担中等职业教育的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学校),均可参加‘双证互通’试点。”德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称,各试点学校的试点专业,将选择面向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职业特征明显、技术要求高、操作技能要求复杂、市场需求量大,国家已经颁布职业标准并已实行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专业。 试点专业的学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免除考前培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平均成绩可作为理论考试成绩,操作技能考试由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与要求组织实施,合格者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符合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的,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试点技工学校三年制的学生学业考试合格,颁发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 此外,学生学籍、毕业信息由德州市人社局统一报德州市教育局备案。毕业生当年可以报考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春季、夏季高校招生考试。试点学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三二”连读。 《意见》要求,试点学校确保公共基础课教学安排不少于1学年、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3,实践教学的课时数不低于专业技术课程的1/2,全面推行中学、中教和理论实践一体化;各试点学校之间实行学分互认、学籍互转,不同类型的试点学校在同一层次内实行理论知识测试互认、互通;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相关知识测试实行一考多用,互认、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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