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马学迪) 近日,德州市旅游局与德州市统计局进行对接,现已确定自2014年1月起,将旅游统计纳入政府统计工作体系,由德州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德州市旅游局给予配合。 省政府《关于提升旅游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建成旅游强省的意见》,要求把乡村旅游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各市从今年起,把县市区旅游业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经德州市旅游局、统计局共同研究,确定由统计局负责全市旅游总收入、国内旅游收入、国内旅游人数、入境旅游收入、入境旅游人数等5大指标核算统计。同时,建立完善覆盖13县(市、区)的旅游统计体系,定期对外公布德州市各县(市、区)旅游经济发展情况。 今后,德州市旅游局、德州市统计局将联合下发《关于在县(市、区)开展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以及《德州市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安排部署2014年旅游统计工作。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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