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车打电话,违法却常见 |
3分钟内,三条路上抓拍到5起“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其中4人打电话 | |
- 2014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1月6日讯(记者 吕修全) 开车打电话是交通违法行为,但此行为并不少见。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司机对开车打电话的相关规定、常识缺乏了解。有司机了解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使用蓝牙耳机,但此行为仍可分散司机注意力,从安全自爱的角度来说,仍不值得提倡。 6日上午,在交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仅用3分钟,就在珠海路、新威路、莱西路拍到了5起“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其中,4名司机打电话,另一名是抽烟。 记者在新威路、统一路等路段看到,过往车辆中不时地可见司机一手把方向盘,一手握手机聊天。 交警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晓辉介绍,拨打、接听电话分散了司机和行人注意力,手机间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比例比不持手机高数倍,路人在横穿马路时打电话也易引发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者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对此规定,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韩峰解释,依据字面意思,使用免提车载电话或蓝牙耳机接听,不算法规条文中规定的“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但只要接打电话,就分散司机的注意力,同样也是一种“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对驾车过程中拨打电话的违法行为,记者采访了15位司机,无一人能准确说出此类行为可被处什么处罚,他们反而认为“握手机的手放在方向盘上,确保双手把握方向盘就行”、“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到应急车道内停车打电话,打完电话再上路”、“没有人、车的路段可以正常接打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