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樊伟宏) 淄博将严格新购机动车准入及二手车转入标准,对未达到全省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购机动车,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二手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查处。 同时,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若有不按规定制定和实行黄标车淘汰补贴制度的;不按规定查处进入禁行区域和道路的黄标车的;不按规定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车用燃油等违法行为的;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将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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