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超时停车”还得多搜罗车位
2014年0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彭磊          

  据齐鲁晚报11日B08版一篇报道,2012年5月,济南历城交警大队在锦绣泉城周边的城市道路,实行早走晚停的“限时停车”。然而,近段时间却发现,不少车主不按规定时间停车,导致附近道路多个地方通行能力受影响。
  所谓“限时停车”,是指晚8时至次日7时,车辆可以在路边的临时停车位停泊,其他时段则不允许进行停放。应该看到,“限时停车”的初衷基于两点,一是为缓解市民在“家门口”的停车难,而非“私家车位”,二还要考虑附近市民的通行方便,不能乱停车。
  由于“限时停车”的位置只在夜晚开放,管理起来必然不如白天容易。另外,一些车主自私和不自觉的行为习惯,也导致了“限时停车”位跑偏了“主题”。
  据报道,交警对在锦绣泉城周边道路不按规定时间停车的车主,无奈采取重罚措施。作为公共资源的“限时停车位”不应被长时间占据,对超时停车处罚无可厚非。但重罚不守“规矩”的车主,只能起到震慑作用,难保处罚过后,超时停车的问题不会重演。
  如果想彻底解决临时停车位被长时间占据的问题,还是应该想办法挖掘更多的停车区域,解决停车难题。
  一方面,可以划定更多的“限时停车”区域,以方便有车一族“即停即走”;另一方面,因为车位售价高、管理费高等原因,不少小区存在着地下车库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如果能想办法把空置的地下停车位利用起来,也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整个区域停车难的问题。如,白天小区上班族多将车开走、地下车库内车位空置率高,这样便可对外来车辆开放、并适当收取费用。晚上办公楼的车位相应空置,也可对附近小区居民开放。如此一来,虽然对小区和单位的车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也可增加管理方的收入、坚实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的基础。
  这当然需要交警部门与物业、开发商、单位甚至街道社区等多方面的沟通协调。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停车难将愈演愈烈,只有多方面共同努力、多想办法,才能更好地解决这一城市痼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