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放贷款企业被罚近30万
2014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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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8日讯(记者 曹思扬) 市南区某公司并无经营投资理财资质,却在报纸上发布虚假理财广告吸金,月利率达2%以上,客户注入的资金全部被用于对外借款。近日,该公司被工商部门处以近30万元的行政罚款。
  近期,市南区工商局开展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执法人员在日常广告检查中发现,岛城某报纸金融理财专版发布的广告中宣称,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主营过桥、垫资、承兑、银行贷款、仓单质押,并拥有其他经营实体,投资回报率高。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的办公地点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有大量该公司与投资理财客户签约的格式合同文本和投资理财印刷广告,广告宣称可以为客户群建立累积生息存款服务,5万起存6个月起签,月利息2.0%;50万以上6个月起签,月利息2.5%;100万起存一年起签,月利息2.8%,满一年赠出境游等内容。
  执法人员随即检查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发现其经营范围仅是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未取得经营理财的金融许可证。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未取得经营许可,随即立案调查该公司。
  经调查,该公司负责人将投资理财客户注入资金全部用于对外借款,并虚假宣传拥有大型高档实体经营项目,经查实,执法人员对其做出罚款近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截止到目前,市南区工商局查处非法集资虚假宣传案6件。执法人员介绍,近几年非法集资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涉及项目开发、期货典当、入股分红、投资基金等几十种形式。由于非法集资利息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有的集资者戴着知名企业家等光环,市民往往难以分辨而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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