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400元假货,吃1万元罚单
即墨一超市商标侵权,出售假冒“苏菲”卫生巾
2015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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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韩晓波 刘燕娟) 超市将价值400多元的假卫生巾摆上货架,却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罚了1万元。日前,即墨市工商局经调查确认即墨一超市销售的“苏菲”牌卫生巾为商标侵权商品,没收涉案卫生巾共85包。
  “我在超市内购买的‘苏菲’牌卫生巾,与我平时使用的质量不一样,我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日前,即墨市工商局接到的12315热线转来的消费者举报信息。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在群众举报的超市内卫生用品货架上,确实摆放着该品牌卫生巾。“货架上的商品单从外观上很难辨别出真假,和真品的包装标识几乎一致。”执法人员介绍,为确认真假,执法人员联系了该品牌的商标所有人尤妮佳生活用品(中国)有限公司,经该公司鉴定,涉案卫生巾并非该公司生产,系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即墨工商部门在超市内一共查出85包侵权商品,货值400余元。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对超市作出了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万元的处罚。
  执法人员介绍,除销售侵权商品外,生产侵权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便利条件等行为,都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侵权人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面临高额的行政处罚,还可能要面临法定赔偿额上限300万元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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