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员也要有“文凭”
滨州市民政、家政、院校互动,养老护理队伍“三位一体”
2015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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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滨州市民政局出台《滨州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三位一体”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记者了解到,滨州市养老护理员将经过家政中介服务市场运作、专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民政养老护理员资格鉴定的环节,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让养老护理员实现真正的带着“文凭”上岗。
  本报通讯员 张叶 本报记者 杜雅楠
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分3种形式
  《意见》规定,滨州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将分为滨州籍定向式社会岗前培训、订单式机构岗中轮训和外籍开放式自愿参训三种,岗前培训人员主要由家政公司劳动力转移和职业技能院校应届毕业生组成。
  滨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院校将按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编制培训教学和实习大纲,制定培训内容、课程、学时、目标和效果计划,组织实施与培训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建立长效培训和质量评估机制,并组织参训学员鉴定考试的网上报名工作。
  《意见》对培训院校及培训人员都提供了相应的补贴。滨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滨州市老年人养护中心即将成立,2015年,持养老护理员等级证的毕业生与两中心每签约50人给予院校1万元奖励,与两中心签订3年以上养老服务劳动合同并连续从业满1年以上的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费由政府补贴,原院校发放。
  同时,由家政公司推荐的岗前培训人员,经初试和面试合格后,培训院校按标准价90%收取(计算)培训费,10%的优惠补贴家政公司。
今年鉴定服务人员至少六百人
  2014年3月20日,滨州市设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同年6月27日,滨州市社会福利院成为职业技能鉴定点。记者了解到,2014年下半年滨州共培训鉴定了200名各级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从事养老护理的工作人员,鉴定考试通过率达90%以上,并计划2015年培训鉴定600名以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
   《意见》制定了培训鉴定财政分级负担标准,为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专项财政补助资金。要求每两年组织一次“滨州敬老使者”评选活动,获奖者4年内继续从事养老工作每人每月享受500元补助。
  同时鼓励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对与星级养老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从业满1年以上的,将分别给予最高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并连续在星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按技师、高级分别给予最高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合法从事养老一线服务工作2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和30岁以上低保家庭成员、40岁以上就业困难人员、50岁以上下岗人员,根据鉴定中等级的不同也给予相应补贴。
护理员持证可实现海内、外就业
  记者在民政部门了解到,养老护理员呈现社会地位低、流动性高,收入待遇低、职业风险高,学历水平低、年龄偏高的“三低三高”特征,而《意见》提出:“市场需要高水平的养老服务,社会要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只有拿到职业资格证书,才能提高社会地位和工资福利门槛。”
  《意见》规定由家政公司负责其推荐的养老护理员的管理和就业,家政公司扮演“中介”的角色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新增劳动力及社会其他特殊群体改变择业观念,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实现稳定培训和就业。
  家政公司可自定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费中公司与个人的承担比例,培训一次参加20人以上的院校将按标准价的90%收取。同时,2015年度家政服务公司推荐并被滨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或滨州市老年人养护中心成功招聘并上岗或国际劳务输出的,政府按每人标准培训费的5%给予家政公司扶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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