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青岛蓝”达到146天
比去年同期增加27天,大沽河、墨水河等水质改善
2015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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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张建峰) 13日,青岛市环保局通报了上半年大气和水污染治理情况。上半年市区空气优良率达77.3%,同比提高12.1%,改善幅度创近年之最;蓝天数量达到了146天,同比增加27天。大沽河、墨水河等水质均有所改善。
  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上半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7.3%,同比提高12.1%;“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以下简称“蓝繁”)天数146天,同比增加27天;市区空气中四种主要污染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52、99、30、36(单位: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20.0%、14.7%、26.8%、18.2%。
  青岛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半年,市区空气质量呈现四个新特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创近年之最;首次实现四项主要污染物全面改善;上半年首次出现全月均达到山东省“蓝繁”标准的情况,5月市区“蓝繁”天数达到31天,列全省第一;采暖季二氧化硫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暖季和非采暖季空气质量差距进一步缩小。 
  水污染治理方面,上半年大沽河、墨水河、嵯阳河、泽河等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均有所改善,6月全市重点河流中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值较去年底分别下降14.8%和53.5%,基本达到五类水体的控制目标;李村河、风河、云溪河等过城河污染程度减轻,二季度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同比分别降低6.3%、14.1%。 
  上半年,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城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快建设;海泊河5号泵站扩建工程破土动工,计划年内建成。重点河流截污治污方面,已消除雨污混排现象60多处;墨水河流域清理了主排污管网淤堵现象,封堵了50多处污水直排口,全流域基本消除污水溢流和直排现象。 
  专项执法方面,检查各类排污企业2464家次,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98起,立案处罚金额541万元,5起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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