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改革应指向“劳有所得”
2015年08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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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8月27日中国政府网)
自2013年初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时间,其中有不少亮点。但不得不说的是,现有的举措未能满足部分一线老师的期待,如何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更好地发挥好激励作用,仍是一道难题。
比如,“改变过分强调论文”的原则,仍然没有在根本上改变论文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而这样的精神落实到各基层教育局以及各学校,则更会出现“打折”——忙于写论文的占便宜,忙于教学的吃亏。而且,职称决定收入的大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职称高的工资高,即便没有多少工作量;职称低的则相反,即便工作忙死累死,也就那点工资。无论是劳还是得,总让人感觉不公平。
理论上讲,职称是职业能力的反映,但职称与收入高低情况捆绑过密,甚至干扰了按劳分配,那就会成为另外一种不公。仅在如何评定职称的技术层面做文章,只不过是隔靴搔痒,真正让教师的劳动收到回报,才是职称改革最应该实现的目标。而且,不仅仅是中小学职称制度,社会中各行各业的职称制度,都应该以此为方向,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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