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临沂师范院长与18岁服务员通奸
2015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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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方的指控中,和徐同文共同收受钱物的女人一共有两个,其中一个是他的妻子秦桂芳,另一个则是特定关系人吴某某。2014年,纪检机关公布徐同文被查处时,用了“与他人通奸”的措辞,格外引人注目。从不同消息渠道了解到,2000年徐同文孤身一人前往临沂就任临沂师范学院院长后,妻子秦桂芳恰好去日本进修一年。吴某某当时是临沂师范学院职工食堂的一名服务员,负责端茶倒水。18岁的吴某某青春靓丽,俊俏乖巧,很快引起了徐同文的注意,两人渐渐熟识,最终发生了关系。两人的事情不久就在学校里传开,为避人耳目,2001年徐同文把吴某某劝到济南一家饭店打工,从此徐同文经常利用各种机会从临沂到济南看望吴某某,两人关系一直维持着。
  徐同文和吴某某的关系被某门窗公司负责人彭某某窥知后,彭某某便经常拉着徐同文到济南,为两人见面提供方便。2006年,吴某某看中了济南的一套价值54万元的房子,吴某某交了1万元定金,徐同文拿出15万元的私房钱,剩下的38万元全部由彭某某支付。2010年,徐同文在青岛胶南购买了两套价值118万元的住房,房款全部由彭某某支付。   据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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