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推行农贸市场“自治”,考核卫生、服务等
商户连续排名倒数将被劝退
2015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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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9月9日讯(记者 陈新) 8日,记者了解到,岱岳区正在推行市场“自治”。通过完善制度建立公约,成立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对经营业户检查打分,连续3个月倒数第1的经营业户将被劝退市。
  8日,在粥店办事处某农贸市场,记者了解到,市场近期成立了“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自主管理,这是岱岳区推行的农贸市场“自治”新举措。
  岱岳区工商局、食药监局、政府法制局等部门和粥店街道、天平街道以及经营业户代表联合制定了《农贸市场经营业户自治公约》,以合同契约的形式,从准入条件、经营规则和管理奖惩等方面对进入市场的经营业户进行约束,明确自律内容。
  依据《公约》规定,成立“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监督《公约》实施。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市场开办单位负责人兼任,副主任2名,普通委员6名,均从经营业户中选举产生。
  市场管理委员按照卫生、服务等规定对经营业户检查打分,每天不少于2次。依据检查结果每月评比,连续3个月倒数第1的经营业户,由市场管理委员会劝其退市。年终评比奖优罚劣,前3名经营业户分别获得奖金500元、300元和100元;后3名经营业户分别扣除预先缴纳的保证金100元,并于次年初将保证金扣除部分向市场管理委员会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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