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严禁公款吃喝送礼
市纪委发布“十个严禁”,顶风违纪者将被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2015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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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9日讯(记者 李超) 9日,记者从淄博廉政在线网站获悉,市纪委日前发出通知,对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提出严禁用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驾、严禁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购物卡、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土特产、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向下级单位和服务对象摊派转嫁费用、严禁其他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等“十个严禁”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中秋、国庆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采取不定期、多频次的明察暗访行动,零容忍、严惩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组织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紧盯高档奢华礼品广告、电子促销方法、公款送礼等新动向新形式,从源头上纠正各类不正之风。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坚决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对贯彻落实纪律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举报电话:0533--12388;举报网址:http://zibo.jb.mirror.gov.cn/0533-12388;举报信箱:中共淄博市纪委信访室,邮编为25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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