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创建国家级“版权保护示范园区”
激发创造活力,版权人更有尊严
2016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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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19日讯(记者 于伟 通讯员 李国栋 马文兵) 济宁高新区创建国家级“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并实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大工程。年底前,按照创建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园区”标准,济宁高新区将积极准备申报资料,组织迎接检查验收。
  从15日举行的济宁高新区版权登记保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高新区拥有各类企业40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00余家,文化信息产业100余家。根据《济宁高新区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工作实施方案》,济宁高新区全面实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大工程。
  版权创造工程,通过建立健全产业导向、招商导向、政策导向、人才导向等方面机制,激发全社会版权创造活力,进一步夯实版权创造工程的基础。版权运用工程,通过建立健全版权服务机制、搭建版权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版权成果的广泛运用。版权保护工程,通过提升版权意识、营造良好环境、健全长效机制,净化版权市场,切实维护权利人利益。版权管理工程,通过健全版权工作网络、完善版权工作体系,不断提高版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实施步骤,今年年底前,按照创建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园区”标准,济宁高新区将积极准备申报资料,组织迎接检查验收。至2017年年底前,按照创建国家级“版权保护示范园区”标准,迎接检查验收。
  目前,国家通过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仅有8个,济宁高新区创建国家级版权保护示范区,可以作为高新区对外宣传的名片,将对科技新城建设、产学研创新等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并将提高济宁高新区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的影响力。
  所谓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一系列特殊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精神权利)和著作财产权(经济权利),它是一种智力创作成果,体现的是文化价值的利益化,是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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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版权登记,市民中心就能办
  在高新区市民中心设立的版权登记窗口,已于今年年初启用,并已开展版权登记工作,截至目前,颁发作品登记证书200余件。
  据介绍,版权登记一律在线申请、在线提交,具体操作步骤:登录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申请登记——按提示要求填报材料——提交申请。
  “对于首次申请版权的个人或单位,对操作流程不熟悉,就可以前来窗口咨询,帮助其申请版权登记。”版权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经过申请、通过审核的,就能直接到窗口来领证。
  围绕版权保护工作,济宁高新区还将开展版权知识宣传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普及版权知识,并推进软件正版化,严格版权执法,保护高新区区内版权产业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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