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医疗责任保险进行首期赔付
2016年04月2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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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9日讯(记者 于鹏飞) 记者从莱芜市卫计委了解到,根据《莱芜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4月15日,莱芜市卫生计生委举办全市医疗责任保险首期案例赔付仪式,对首期3起医疗责任保险案例进行了赔付。
据介绍,医疗责任保险是当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大力推行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优化医疗机构执业环境,及时处置医疗纠纷,有效化解医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莱芜市医疗责任保险是2015年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在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市中医药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通过深入调研、研究制定方案、公开比选中介机构、组建共保体、组织投保等环节逐步实施的。
目前,全市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6家一级医疗机构、10余家较大规模的诊所已完成了投保,累计保费达334.56万元,实现了医责险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全覆盖的目标,这些工作也走在了全省前列。本次首期案例赔付仪式是对前期符合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程序的3起案例进行赔付,标志着莱芜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走上了正常运行机制。
莱芜市卫生计生委、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险公司、各区卫生计生局和市直各相关医疗机构共计60余人参加了本次赔付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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