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综治委发文
保障全市农村电网建设顺利实施
2016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在4月14日召开的枣庄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枣综治[2016]11号文的形式,印发《关于切实服务保障全市农村电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求综合协调解决农村电网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电力通道清理、道路开挖等问题,着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合作、企业依法建设、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大力支持”的农村电网建设工作格局,保障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的顺利实施。
  枣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被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明确属地管理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庄,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去年以来,枣庄市扎实开展电力设施保护预防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对12项治理难度大、极易造成线路跳闸重大安全隐患限期督办,清理违章树木3万余棵,拆除鸟巢1万余个,治理三线搭挂640处,制止、拆除违章建房147处,共破获各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56起,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意见》是针对国家统一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全市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今年全面铺开的实际推出的,强调农村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的高度,提高对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特别是服务保障全市农村电网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电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意见》要求,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统一组织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电力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各区(市)、乡镇(街道)负责所属辖区内农村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协调,动员组织各村(居)积极配合、协同做好工程电杆、设备、材料运输,杆坑、地网开挖,导线牵引,线路通道清理,施工占地、青苗赔偿等工作,为保障电网项目建设改造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环境。
  《意见》强调,要积极推动三级城乡电网规划报告编制审批,将电网规划完整准确纳入能源电力、城乡发展、土地利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等政府相关规划。要积极对电网建设改造项目优化设计,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占用土地等资源,实现电网建设改造节能降耗。要推广示范典型,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电网建设经验,促进工程加快推进。要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法规和电网建设改造重大意义的宣传,营造有利于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的舆论氛围。要对农村电网建设工作完成任务目标、工作成绩,将纳入全市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和激励机制,在电网建设项目上实行投资优先保障,奖优罚劣。       (鞠同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