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诉持枪贩毒拒不认罪
“零口供”嫌疑人一审被判死刑
2016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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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张焜)随着绰号“大刚”的高密籍男子徐某的落网,他身后的一个特大跨省贩毒网络也逐渐清晰脉络。面对警方的调查、法院的审理,这名曾受过多次刑事处罚的男子却一直拒不承认检方的指控。虽然徐某几乎“零口供”,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现有证据认为,徐某犯罪的证据确凿,遂一审判处其死刑。27日,记者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本案上诉期已过,已经有包括徐某在内多名被告提出上诉。
  1987年出生的高密男子徐某2010年5月,他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高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0年7月,他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高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3月减刑释放后,徐某又走上了贩毒的道路。2014年3月,他被警方刑事拘留。徐某落网后,与他相关的80多名贩毒人员相继落网。越来越多的证据开始指向徐某这个关键性人物。2015年5月,徐某等人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徐某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还有多名主要涉案人员被同案起诉。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徐某仍然坚持称自己没有贩卖毒品,没有非法持枪。其辩护人提出检方起诉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期间,被告人徐某自行或者伙同被告人任某、李某大肆向被告人崔某、王某等多人出售冰毒等毒品。崔某购得冰毒后,自行或者伙同被告人姜某、廖某、臧某(已判刑)等人向被告人刘某、贺某等多人出售;王某购得冰毒后,向被告人韩某等多人出售;刘某又自行或者伙同被告人董某、吴某向被告人罗某等多人出售冰毒;韩某、贺某亦多次向他人出售冰毒。
  法院还查明,2013年12月,被告人徐某购买手枪1支非法持有,其被抓获时被侦查机关查获,还同时发现了3发子弹。虽然徐某拒不认罪,几乎“零口供”。但根据现有的大量证据,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徐某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该院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因毒品犯罪被取保候审期间仍多次大量向他人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系累犯,又在毒品交易时持枪武装掩护,其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以及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应予严惩,遂一审判决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7日,记者了解到,与徐某同案被起诉的多名被告也被一审判处刑罚。其中,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包括徐某在内,已有多名被告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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