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2016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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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包括10大类,115种。 
  职业病诊断应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聊城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是聊城市疾控中心和聊城市人民医院。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局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卫生厅申请再鉴定。 
    本报记者 焦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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