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向收送“红包”行为亮剑
存在违规行为的5月25日前须上缴,顶风违纪将从重从严处理
2016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樊舒瑜) 齐鲁晚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即日起至5月25日,市直教育系统将开展收受或赠送“红包”及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据了解,此项活动目的是坚决刹住收受或赠送“红包”及购物卡不正之风,进一步净化教育环境,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活动要求,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动员教育,重申上级规定,积极宣传政策界限,启发干部觉悟,督促党员干部自觉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的“红包”、购物卡及土特产等。教育党员干部要按照政策要求,及时主动地向纪检监察机关退缴。
  另外,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每名党员干部通过自我查摆、个别谈话、他人提醒等形式,认真组织查摆有无收受“红包”、购物卡和土特产的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在5月25日前予以上缴,上缴可直接缴入“981廉政账户”(户名:中共淄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开户行:工行淄博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603001629000005313)或上缴纪检监察机关。对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收受“红包”及购物卡且不按照规定主动存入廉政账户或上缴纪检监察机关,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