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王学钧
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的颁布为标志,我国水环境治理已步入以改善水质为核心诉求的铁腕治污阶段。以水环境管理司的独立为核心内容之一的环保部机构改革,更是在治理结构层面彰显了中央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心与信心。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国家审计署何以会将水污染防治项目作为年度审计的一大重点。
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了对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审计结果。审计查明,有143.59亿元结存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5个省份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决策不当等造成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损失浪费2.69亿元;6个省份的9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虚假申报资料、报大建小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6531.57万元。
这一审计结果中最为明确的一点就是,相当多的地方没有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懒政现象严重。为什么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中央财政送钱上门,那么多地方却还是漫不经心拖拖拉拉呢?其中有发展观与环保理念上的问题,也有地方与中央的博弈,在此不做具体探究。考虑到“水十条”设定的水质改善目标的紧迫性,尽快拿出有效的治懒办法才是当务之急。
据悉,拟议中的“水十条”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将细化问责制,环保部将与各省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地方若治理不力将面临强力问责。这无疑是一种富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但是,制度从制定到颁布有一个复杂的过程,制度的高效落实更是充满变数的系统工程,都需要有足够的时间与耐心。有鉴于此,就有必要先行推出一些便于操作的辅助性、配套性措施。酝酿中的水质排名计划当属其中之一。
环保部上月发布了水质排名计划的征求意见稿,拟仿效行之有效的“城市空气质量排行榜”推出“城市水质排行榜”——参与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的包括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每月公布10个最佳和10个最差城市名单。从“城市空气质量排行榜”推行的效果来看,人们有理由对“城市水质排行榜”抱有信心。自2013年2月环保部首次推出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以来,地方政府在空气治理方面的舆论压力与竞争动力更大更足,相关城市的空气质量也因此发生了明显的改善。在客观上,这一举措还对公众实施了关于空气质量的科普与启蒙,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与监督力度,形成良性循环。虽然水质监测的难度比空气质量监测要大,但是,相同的工作机理意味着“城市水质排行榜”的推行效果值得期待。
鉴于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暴露出问题的“严重性”,相关部门有必要尽快推出“城市水质排行榜”,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以此为着力点及时有效地向懒政者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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