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水全省率先尝鲜“1+3”旅游综合监管新模式
2016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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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临沂7月27日讯(记者 景佳) 在全域旅游的大背景下,旅游市场监管需从单一部门、单一行业、单一执法的旅游市场监管,逐步迈向多部门联合监管、共同执法。在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率先尝鲜“1+3”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平台。
  “1”是指旅游局“升格”旅游发展委员会。“3”是指“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局旅游分局”。沂水县旅游局副局长张沂青介绍,全国全域旅游创建现场会召开后,沂水县针对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及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及旅游工商分局“三支队伍”的设立,制定了具体落实意见,在沂水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
  目前,沂水县旅游局已更名为旅游发展委员会,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沂水县编办对“三支队伍”的设立进行了审批,赋予了新的职能。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加挂旅游警察大队牌子,在城东以及院东头镇、泉庄镇派出所加挂旅游警察中队牌子;在县旅发委加挂工商局派驻旅发委办公室牌子;在沂城街道、黄山铺镇(辖院东头镇)、崔家峪镇(辖泉庄镇)人民法庭设立旅游巡回法庭。
  沂水县旅发委旅游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厉剑告诉记者,为让“1+3”体系取得实效,该县工商局专门设立派驻旅发委办公室。并且“三支队伍”也在沂蒙风情管委会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成立了服务窗口。不仅如此,该县还进一步健全完善旅游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规划、国土、交通、金融等部门与旅游融合的力度,以便形成“+N”的全域融合发展大格局。
  省旅游监察总队队长张百科说,沂水县的做法走在了全省前列,给各市县区作出了示范。“1+3”旅游市场综合管理机制的创建,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为全域旅游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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