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时行政执法提高管理效率
2016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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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滕州7月27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王思存 杨肇修) 为实现“精细化、无缝隙、高效率”的城市管理目标,近日,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错时执法、执法联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通过建立错时执法、执法联动、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错时执法是在常规上班时间之外,针对早、中、晚时段城市重点区域容易出现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乱停乱放等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整治活动。错时执法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天6:30至8:30,12:00至14:30,17:30至21:00。根据季节变化,对时间进行调整。执法联动是为完成重大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工作任务,整合执法资源,集中开展的执法活动。适用范围包括,重点区域集中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工作;违法建设集中拆除活动;大型专项执法活动;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的大型执法活动等。
  同时,应急处置是为及时解决在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应急事件,而采取的全局应急队伍调度集结处置工作。适用范围为因大风、强降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任务。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了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健全完善联动、应急工作机制和预案,各责任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指令,迅速做出响应。建立“点、线、片、面”相结合的执法管理机制,根据不同路段区域特点,科学合理确定错时执法重点部位、错时执法时间,实现定点值守和机动巡查紧密结合;建立执法联动和应急处置协作机制,整合执法人员、车辆、装备、工具等资源,形成强大的执法管理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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