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外占道经营面临五百到两万罚款
2016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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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滕州7月27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杨肇修) 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规范经营秩序,解决店外经营带来的卫生脏乱、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整治清理店外店集中行动,全面禁止城市建成区内店外经营行为。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为期一个月,整治内容包括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摆设摊点、在店外摆卖和堆放销售商品、在店外搭设遮阳棚(伞)、店外从事加工和修理、店外洗车和店外堆物、非法设置灯箱和户外广告及横幅、未经审批进行店外促销等行为,经审批的早餐摊点、夜市经营户,应在划定的区域,按照规定的时间规范经营,并要求存在以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者,由市公安、综合执法、工商、环保、食药监等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关闭店铺、停办租赁手续、查封扣押经营工具并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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