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州市国税局为加强税收一线执法监督,从税源管理单位中遴选了15名税收法制员,构建了税收法制员制度,对执法薄弱环节进行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规范、自我提升。该制度明确了税收法制员的选拔办法、工作职责、评价考核和管理使用等内容,对税收法制员实行按月考核、落实奖惩、动态管理。税收法制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抽象和具体的税务行政行为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开展对内、对外税收法制宣传和培训活动,开展本单位日常执法行为监督,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工作,对所在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审核执法记录、检查执法质量、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等。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开展集中和个案执法监督21次,提出规范执法和责任追究建议26条,完善了执法监督网络,延伸了执法监督触角,有效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促进了该局依法行政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执法理念由“重习惯”转向“重法治”,执法行为由“重权力”转向“重程序”,税收管理由“重执法轻服务”转向“执法服务并重”,该局也先后荣获潍坊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2011-2015年潍坊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杨晓红 于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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