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停课没必要搞权力下放
2016年1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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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权多是为了因地制宜,但对于一座城市而言,城东和城西的学校是被同一片雾霾笼罩,停课与否显然应该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在恶劣天气来袭的时候,教育部门就应该承担起保护学生的责任。

  霾至,各地都有动作。20日,北京、天津以及我省的菏泽、德州、滨州等地,中小学临时停课。济南的情况比较特殊,由于重污染天气期间教学活动的调整权交给了学校,有的学校19日晚紧急通知次日停课,有的20日宣布下午停课,也有的全天上课。一比较,“伤害”就来了,不停课的学校难免会被批评为“不人性”。
  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学校领导其实也有苦衷。虽说权力下放,行动起来却没那么容易,按照“不停学”的要求,停课对日常教学活动的安排影响很大,当然要谨慎行事。针对是否停课,学校之间总是会相互观望。这有点像“囚徒困境”,是停课权下放带来的副作用,以前由教育部门发文,统一决定是停课还是上课,反倒没这么麻烦。
  停课权下放原本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学生,结果却造成这样的麻烦。按照最初的设计,《济南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预警由低到高分为黄、橙、红三级(2016年10月调整为四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橙、黄预警(Ⅱ、Ⅲ级响应)则要求减少户外活动。停课权下放就等于增加了弹性,未达到红色预警级别,也可以灵活使用停课这一招。
  眼下,不同的学校各自为政,有的停课,有的不停,家长也有怨言,如此现象足以证明停课权不宜下放。放权多是为了因地制宜,但对于一座城市而言,城东和城西的学校是被同一片雾霾笼罩,停课与否显然应该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在恶劣天气来袭的时候,教育部门就应该承担起保护学生的责任。让孩子们少吸点霾,是教育主管部门力所能及的事,也是不容推脱的分内事。
  收回停课权,没有了学校这一层缓冲,教育主管部门要直接面对家长和学生的期待,最大的考验就是,是否具有突破整体预警级别、作出停课决策的魄力。其实这里面就隐含着一个问题,让教育部门如此为难的预警门槛,是否有必要做些调整;教育领域应对雾霾的举措,是否有必要跟生产、交通捆绑在一起;是否非要等机动车限行、施工作业停止、企业减排50%的时候,才能够使出停课这一招?当初的停课权下放就隐含了“降低停课门槛”的考虑,要想彻底解决该停不停的问题,还是得从“门槛”上做些文章。
  整体性的气质改善,短期内很难实现,这很无奈,却是现实。眼下,能做的要尽可能地做,能保护的要尽可能地保护,既然停课有助于减少重污染对孩子健康的损害,那就应该让停课来得更及时些。20日下午,在预警级别仍然是橙色时,济南市终于下达“停课令”,结束了各区、各校各自为政的状态。这个应急的举措显得有些迟了,期待有关部门能更有效地应对逐渐常态化的雾霾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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