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审结一例吊唁权案
2016年1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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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0日讯 本报曾报道的山东首例吊唁权案,已终审结案。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现行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三被告负有“通知义务”,且三被告并未行使故意隐瞒或者故意阻挠的行为,因此原告主张三被告负有“通知”义务,法院不予支持。    (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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