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张家宁) 近日,斗山机床(中国)有限公司进口一批价值5000美元的数控车床用铰刀,企业选择“自报自缴”方式申报并顺利通关,成为烟台海关放行的首票“自报自缴”报关单,这标志着“自报自缴”改革试点工作在烟台口岸顺利开展。
“自报自缴”是指进出口企业“自主申报、自行缴税”。企业在申报进出口报关单时,可利用海关预录入系统的计税服务工具,自行计算应缴纳的税费,并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缴纳手续,海关在货物放行后,根据风险分析对进出口企业申报的价格、归类、原产地等税收要素进行抽查审核。
烟台海关工作人员介绍,“自报自缴”将复杂的涉税报关单审核步骤由“事中”转移到“事后”,在保证税收审核质量的前提下,大大提升企业通关效率,只要进出口符合相关规定范围货物的企业,均可在申报环节自行选择“自报自缴”模式参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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