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刘学芹) 自12月16日零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以来,齐河县县政府及时组织环保、住建、城管、经信、交警、有关乡镇等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部署工作会议,制订完善了《齐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齐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督查方案》。
齐河县成立了4个督导组,重点对县经济开发区、15个乡镇(街道办)管辖区域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停限产落实情况等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和随时巡查,确保问题落到实处。县督导组每到一处都详细检查应急减排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对发现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当场下达限期整改督办通知单,要求两日内必须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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