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0月30日讯(记者 李锡巍 通讯员 姚旗) 11月1日起,金乡县将对韭菜实施“双证制”,所有韭菜产品都必须要同时具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才可销售。
自11月1日起,没有韭菜产地合格证的,包括外省的韭菜,一律不得进入金乡县区几个农贸市场销售和入店使用,其他经营主体没有韭菜市场销售凭证的也一律不得销售。
金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把韭菜作为食用农产品市场抽检的重点品种,加密监督抽检频次,抽检结果会在抽样的各个农贸市场所进行公示。对不合格的韭菜,就地监督销毁,并留好资料追查来源直至产地,进行追根溯源查处。
据了解,韭菜产品实施“双证制”,即对韭菜和韭苔这两个品种实施“双证制”,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给韭菜一个“身份证”;实施市场销售凭证,是让韭菜能够溯源,从哪来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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