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明10月30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张琰) 近日,东明警方破获一盗窃团伙,而该团伙的“与众不同”之处便是可以接受买家“预订”车型,进而“有目标”地实施盗窃。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0月23日中午12时许,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110指令称:辖区一小区住户张某停在自家楼前的电轿车被盗。值班民警张军明等迅速赶往事发现场,报警群众张某称,10月22日自己才刚刚住进小区,10月23日中午11时许驾驶电轿车从超市购物返回,12时30分左右准备外出时发现原本停在楼前的车辆被盗。经了解,张某的电动轿车是2015年花费3万余元购买,外观为红黑相间。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对电轿车被盗现场进行现场勘验,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调取小区及周边的视频监控,最终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身影。23日22时许,蹲守小组民警发现有三名男子鬼鬼祟祟从一辆白色轿车上下来,其中两名男子负责望风,另一名男子踌躇一会后走到电动三轮车旁并将车推走,民警相时而动,一举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王某当场抓获。经过审讯,刘某交代了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并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预订”的王某。
经查,嫌疑人刘某于2017年2月因涉嫌盗窃电动三轮车和伪造证件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10月20日,刘某刑满释放,而在其出狱后,“狱友”吴某找到他,称有位朋友(王某)“预订”一辆某品牌电轿,并从网上购买了该品牌电轿的钥匙配件等相关物品协助其盗窃。10月23日,刘某从菏泽到东明,发现某小区的该品牌电轿符合“买家”王某的要求,遂下手盗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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