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餐饮业收获“舌尖上的红利”
一酒店营改增后税负从5%降到了2016年的2.6%
2017年1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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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23日讯(见习记者 王瑞超 通讯员 许校嘉 郭勇) 营改增试点一年多来,山东省餐饮企业尽享改革红利。截至2017年9月,全省共有餐饮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5.65万户,较试点初期增长3.21万户,增幅达到了25.80%,有力促进了我省餐饮业平稳健康发展。
  “营改增以来,酒店的税负从营改增之前的5%下降到了2016年的2.6%,今年前4个月,实际税负率大概在0.86%。营改增的实施,让酒店赢得了更大的利润空间。”山东舜和商务酒店财务总监李薇介绍说。
  和大酒店相比,小餐馆减税更明显。“国家推出小微优惠政策,3万元以下免征,即便哪个月营业额超过3万,我也可以每年扣减8000块钱的税款,这样一算,3年之内我几乎不会有什么负担。”肥城市大户人家饭店老板张杰说,对大企业来说,这点税收优惠不算什么,但是对创业初期的自己来说,这却能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
  齐鲁晚报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截至2017年9月,全省共有餐饮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5.65万户,较试点初期增长3.21万户,增幅达到了25.80%,有力促进了山东省餐饮业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餐饮业纳入全面营改增试点范围后,由原来的适用营业税税率5%,调整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综合征收率3%。对于餐饮业一般纳税人来说,税率虽然升高了,但是营改增由价内税调整为价外税,税基下降了5.67%;适用税率为6%,而其原材料、水电、房租、机器设备等进项税率为17%、13%、11%,高税率抵扣、低税率征收是餐饮业税负下降的根本原因。
  “营改增减税在产业链上是层层传递的,惠及整个国民经济。”山东财经大学教授潘明星认为,下游企业更愿意和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合作,这就倒逼着企业主动转型“升级”,比如个体工商户转为小规模企业,小规模企业想转为一般纳税人,这对经济发展和规范经营大有裨益。
  “营改增对于推动服务业的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供给侧改革都有很现实的意义。它打通了生产服务整个链条,尤其是对我们山东这种需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省份来讲,意义就更深远。”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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