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近日,德州拟出台《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规范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活动。其中对禁止燃放区域和限制燃放区域、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每年的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详见本报11月23日C01版)
“禁鞭令”拟出台,德州主城区全年只有三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这对于雾霾治理,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众所周知,鞭炮的主要原料是火药,从原材料到生产加工,鞭炮行业的每个环节都在制造污染,特别是燃放时排放的污染废气更是严重。每逢春节,烟花爆竹就到了燃放高峰期,产生的大量污染物漂浮在天空久久不散,国内许多城市的空气质量都会大幅下跌,部分城市的空气污染指数甚至爆表,这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较差的空气能见度也给日常出行带来了困扰,高分贝的噪音污染还影响了不少人的睡眠质量。此外,烟花爆竹导致的安全事故屡屡见诸报端,造成了人员伤亡,引发社会悲剧。
简而言之,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烟花爆竹表现出越来越多与现代文明不适宜的负面效益,禁鞭令的拟出台,可谓是正当其时。虽然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传统的民间习俗,承载着几千年的文化认同,不过时至今日已然是弊大于利。毕竟从古到今,烟花爆竹的生产技艺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而人类社会的空间聚集早已截然不同,相比于零散的乡村和城镇,现代都市的人口和建筑密度大得多,燃放鞭炮对安全空间要求更高,对公共利益影响更大。从文化的角度,烟花爆竹承载一份乡愁情怀,“禁鞭令”推动着文化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革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不意味着年味淡了,我们有更多的方式表达节日喜庆和文化认同,譬如燃放电子鞭炮,抑或“抢红包”,同样带来其乐融融的团圆感,如今已然成了一种新年俗。
当然了,“禁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部门齐抓共管,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不仅要令行禁止,还要思想引导,形成老百姓的文化自觉。有关监管部门除了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生产贮藏烟花爆竹外,还需要在消除传统陋习和树立文明新风方面做足文章,不一定没有鞭炮就没年味,亲人的欢聚就是开心的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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