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枣庄11月23日讯(记者 靖亚如) 23日,齐鲁晚报记者从国家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中查询了解到,截至当前,枣庄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新增5家二甲医院,枣庄各区(市)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这11家能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院,分别是枣庄矿业集团中心医院、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立医院、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枣庄市山亭区人民医院、枣庄市市中区人民医院、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医院、枣庄市薛城区人民医院、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枣庄市中医院。其中三甲医院6家,二甲医院5家。
在进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时,有跨省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员,按参保地相关规定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可从人社部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之前已备案的参保人员,需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更新相关备案信息。
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其中,医保支付范围按就医地药品目录,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这些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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