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五区今年推租赁房建设用地
鼓励房企、物业、个人等开展租房租赁业务
2018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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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青岛市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青岛将鼓励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将住房租赁纳入经营范畴,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青岛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今年将在西海岸新区等5区各推出一租赁住房建设用地。

  本报记者 赵波     

鼓励房企从销售
转向租售并举

  根据《意见》,政策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具有一定运营经验和一定规模的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将住房租赁纳入经营范畴,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实施规模化租赁服务。
  在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的同时,青岛市还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住房租赁中介等各类企业以及个人开展租房租赁业务,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税收、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以此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
  《意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经营方式从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的部分房源用于租赁。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业务范围,通过代管、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房源,依法开展住房租赁经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供规范的住房租赁居间服务。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
探索将租房建设用地
与商品房的搭配出让

  探索采取租赁用地整体出让的方式,在租赁住房需求量较大的区域集中建设租赁住房。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增加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探索将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与商品住宅用地搭配出让,用商品房所得收益平衡租赁住房建设成本,引导租赁住房建设。
  2018年,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将各推出一宗市政配套设施完善、周边交通便利的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其中,西海岸新区已于4月4日发布了青岛市首个纯租赁住房用地出让公告,地块位于淮河路南、团结路东侧,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该地块将全部开发建设租赁型住宅项目,项目建成后全部用于出租,不能出售。另外,《意见》还鼓励企事业单位自建租赁住房。
  目前,青岛市是省内第一个出台租赁房政策的城市,《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促进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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