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晚查处53起酒驾行为
守护交通安全,酒醉驾、毒驾集中查处行动将持续至8月
2018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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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5月28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张吉栋 刘胜前 张晶) 27日晚,聊城交警展开以酒后驾驶为重点的各类交通违法集中查处行动,当晚查处53起酒后驾驶行为,仅在城区湖滨路一处执勤点,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就有7人相继被查处。值得注意的是,7人当中有两人是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被交警依法查处。
  27日晚上8点半,记者在位于城区湖滨路的这处执法现场看到,执勤民警警容严整,装备齐全。此时路上车流虽然不小但非常有序,执勤民警利用酒精快测仪器,保持着高效的检查速度。
  晚8时50分左右,一名轿车司机发现交警正在查酒驾,将车停路间从车上下来后把车门锁住并将钥匙扔进了湖里。民警从其身上闻到较大的酒气味,对其测试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每百毫升40毫克以上,已经构成酒后驾驶,由于车门被锁民警没有发现男子任何有效证件,后经过车辆信息查实了男子身份,男子乖乖联系人员带来钥匙将车开了回去。“就喝了一杯。”男子后悔地说。
  晚上9时10分左右,一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驾驶人被查处。紧接着又一名酒驾司机被查处,被带上警车做进一步检测时,这名男子不无后悔地说:“我平时不喝酒,今天就喝了一点……”
  “喝了四瓶啤酒,不愿喝,还有点酒精过敏。”晚上9时40分许,一名被查的酒司机对民警念叨说。这名司机的车上,还拉了一名儿童和妇女。民警在对其依法查处的同时,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晚上10时许,一辆四轮电车驶入了执勤点,透过玻璃就看到驾驶员脸色很红,车上还有好几名老年人。民警对驾驶员检测发现,果然喝了酒,最终对其测试结果血液酒精含量竟达到了惊人的126.2毫克每一百毫升血液,为醉驾。按照规定,民警对其处以50元罚款并严肃批评教育。
  民警介绍,很多市民觉得酒后驾驶是机动车的事情,这其实是一个误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处50元罚款。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属违法行为,也是被禁止的。
  在当天的行动中,自晚8点半到10时半的大约两个小时内,这一地点就查处了7人。其间,行动现场吸引了不少附近市民围观。“好好查吧,其实就应该对酒驾严肃查处!”一名围观的市民说。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当晚集中行动中,全市交警共查处53起酒后驾驶行为,民警均依法对这些酒驾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除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执勤民警还查处了涉牌涉证等多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即日起一直持续至8月,聊城全市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
  聊城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员,一定自觉守法遵法,牢记血的教训,坚决抵制酒驾,放弃侥幸心理,以免后悔莫及。


  执勤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本报记者 李怀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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