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亩闲置土地成村垃圾场
已存在10多年,市环卫处称不允许私设垃圾场
2014年04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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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2日讯(记者 陈新 实习生 刁君彤) 泰山区北上高村10余亩闲置土地成垃圾场,堆得像座小山。附近村民希望这垃圾场尽快搬走。北上高村委介绍,垃圾场十多年前就已形成,现在已修好围墙,禁止继续往里倒垃圾。泰安市环卫处称,农村垃圾应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这原来是村里的粮田,十几年前闲置后就成了垃圾场,垃圾堆得像山一样。”北上高村村民说。3月31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上高村村东泰明路东侧约300米处的垃圾场。这里西面挨着一条土路和灌溉渠,其他三面田里种着苗木。垃圾场里的生活垃圾南北绵延二三十米、平均2米多高。在垃圾场西侧的一条土路上,一辆推土机正在施工扩路,工人说要给垃圾场建围墙。从垃圾场北侧的缺口走进去,满眼都是垃圾。泥土中夹杂一个个塑料袋,像小山一样环绕着,有的地方还在冒烟。有些垃圾飘到农田和灌溉渠里。
  一位住在附近的老人说,十多年前,这片地原本是北上高村的可耕地,因为地势低洼比较涝耕种困难,村民不愿意种就“撂荒”了。后来村里没地方倒垃圾,就堆在这块地上,时间长了形成垃圾场。“夏天这里可味了,来回经过都绕着走。”住在附近的村民说,大家很反对在这里设垃圾场,但这处默认的垃圾场还是存在多年,不仅村里往这里倒垃圾,周边村民也把垃圾倒在这。
  “前几天垃圾堆着火,把周边的苗木点着了。”两位村民说。
  北上高村村委书记吴长青介绍,这片地大约有10亩,用作垃圾场已有十多年,“原来泰山区有关部门已经批准”,但他没透露是哪个部门。泰山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设立垃圾场应由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多部门审批,但这片土地用于垃圾场的手续,区国土资源局查不到。
  4月1日,记者再次来到北上高村村委。村主任介绍,“这片地用作垃圾场并没有正规手续,但长时间以来已经既成事实了。”他说,村里正在建围墙把垃圾场围起来,禁止继续往这倒垃圾。现有的垃圾怎么处理,村里还没有明确计划。
  上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还不知道该村垃圾场情况,将核实调查。市环卫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省统一规定,居民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允许私自设置垃圾场、焚烧处理垃圾。农村垃圾应该由各乡镇、街道办统一收集,送到环卫处焚烧发电场集中处理。对于北上高村垃圾场的情况,环卫处将调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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