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发他人立功,谷俊山被判死缓
涉五宗罪,中将军衔被剥夺
2015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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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俊山(资料片)
     据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 1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案件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审判结束后,军事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鉴于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其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军事法院经审理认为,谷俊山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行贿、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谷俊山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对其所犯贪污罪、受贿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所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所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所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
  案件审理过程中,军事法院充分保障了谷俊山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谷俊山委托的两位律师多次会见谷俊山,查阅了全案卷宗。由于谷俊山案件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调查核实证据难度大。受案后,经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多次延长审理期限。
  对军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谷俊山案其他人员,军事法院还将严格依法进行审理,公正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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