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父母有权拒绝成年子女“啃老”的案例指出,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
成年子女应抛弃“啃老”的想法,主动承担起各种责任,靠自己的打拼努力“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对于子女“啃老”的不合理要求,父母也应保持清醒,不能一味容忍,必要时不妨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强行啃老”说不。这不是“不讲情面”,而是让子女独立自强“为之计深远”的体现。 (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