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局长:
修法加强海洋环保
2012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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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此前表示,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国务院已将修订完善这部法律列入今年的工作计划。
  刘赐贵说:“从陆源污染物排海量的加大,到湿地、红树林等典型生态系统的破坏,再到海上溢油等大面积污染突损事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问题新状况层出不穷。”
  刘赐贵举例说,现行法律法规多以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调整对象,而规范和约束政府具体的决策和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非常有限;现行法律法规侧重于工业污染防治,在河流入海污染防治、面源污染、生活污染、养殖污染等多方面规定较为薄弱;在海洋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也大多不具可操作性,特别是海洋生态损害和补偿立法还存在着空白;现行法律法规目标定位较低,不能满足如渤海这种封闭型海湾治理的特殊需要,等等。
 新华社记者 许雪毅 林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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